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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饮店开业前如何办理工商登记
2016-01-05 转门面网
工商登记是企业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必要法律程序。新成立的餐厅应到所在地主管的工商局办理开业登记。


餐厅办理开业登记,应当在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批准后30日内,向登记主管的工商局进行审查。办理开业登记的餐厅,首先应申请企业名称,经核准后,持《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》到登记主管的工商局领取企业申请开业登记注册书,登记注册的主要事项为:餐厅名称、住所、经营场所、法定代表人、经济性质、经营范围、经营方式、注册资金、从业人数、经营场所面积、经营期限、分支机构。


申请开业登记时,应当提交下列文件、证件:


(1)组建负责人签署的登记申请书。


(2)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。


(3)组织章程或者合伙协议书。


(4)资金信用证明、验资证明或者资金担保。


(5)餐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。


(6)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。


(7)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、证件以及其他有关文件、证件。


其中,验资证明由工商局指定的审计部门进行验资后出具,验资时,现金需存入工商局指定的临时银行账户,实物应提供购货发票或者开具法律效力的评估报告。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应由房主出具并签字盖章,同时附房屋租赁合同。


工商局核准登记后,向企业法人签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;向非法人企业或者非独立核算的企业分支机构签发营业执照。


在领取营业执照以前,不得以餐厅的名义从事经营活动。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餐厅成立日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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